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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中心醫院醫共體藥品SPD供應鏈管理藥品集中配送商遴選項目的競爭性磋商采購公告(WFDSZXYY20251211號)时间:2025-12-18 【转载】 項目概況 瓦房店中心醫院醫共體藥品SPD供應鏈管理藥品集中配送商遴選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遼寧易鼎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0日16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WFDSZXYY20251211號 項目名稱:瓦房店中心醫院醫共體藥品SPD供應鏈管理藥品集中配送商遴選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包組編號:001 包組名稱:瓦房店中心醫院醫共體SPD藥品集中配送服務 預算金額:人民幣0.00元 最高限價:本項目不設置最高限價,以投入院外倉建設資金作為報價基礎。綜合排名第一的配送商負責醫院院外倉的建設,投入建設資金以最終報價為準,建設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投入基層衛生院配送車輛不得少于1臺。 采購需求:SPD藥品集中配送服務,成交供應商五家,成交供應商負責醫共體全部藥品的配送服務。按照綜合評分排名得分第一名集配份額為45%,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集配份額均為15%,第五名集配份額10%。本項目瓦房店中心醫院不支付任何費用,重藥(遼寧)醫藥有限公司作為SPD服務商按照院外倉每月實際入庫流量向藥品集中配送服務商收取藥品SPD服務費:非集采藥品按SPD系統平臺生成的結算金額4%(大寫:佰分之肆)收費。國家集采藥品按SPD系統平臺生成的結算金額1% (大寫:佰分之壹)收費。省級聯盟地方集采藥品按SPD系統平臺生成的結算金額3%(大寫:佰分之叁)收費。 合同履行期限:服務履行期限為SPD運營系統上線后五年。 本包組不接受聯合體。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供應商須具備并提供包含此次項目所涉及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副本、經營許可證或備案憑證等相關資質。(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最多只能保留2家綜合評分得分最高的分(子)公司進入最終評審排名。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 地點:遼寧易鼎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遠程領取(詳見“八、其他補充事宜”內容) 售價:人民幣500元,售出不退。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5年12月30日16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遼寧易鼎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在評審當日前(不含當日)密封郵寄送達) 五、開啟 時間:2025年12月31日13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遼寧易鼎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質疑與投訴 供應商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提出質疑。 1、接收質疑函方式:書面紙質質疑函 2、質疑函內容、格式:應符合《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相關規定和財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購質疑函范本》格式。 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采購人相關部門提起投訴。 八、其他補充事宜 領取采購文件時須以下材料掃描件發送至遼寧易鼎公司郵箱: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主體證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自然人身份證明僅限在自然人作為投標主體時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組織負責人)身份證明書(自然人作為投標主體時不需提供); 3、授權委托書復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組織負責人、自然人本人購買采購文件的無需提供)。 九、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重藥(遼寧)醫藥有限公司 地址:遼寧省沈陽市和平區和平南大街100號 聯系人:孫升萍 電話:15940195756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 遼寧易鼎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陽市渾南區長青南街135-11號2門(沈陽理工大學地鐵站D出口即是) 聯系方式:024-66691411、13050213262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開戶行: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陽河畔支行 賬戶名稱: 遼寧易鼎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賬號:21050148380109988888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回憶、吳曉龍 電話:024-66691411、13050213262 遼寧易鼎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8日 |